# 编写代码最最基本工具——Notepad2 - 系统组件 - 雨滴社区 - Powered by Discuz!
 找回密码
 点击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查看: 7574|回复: 21

[小工具] 编写代码最最基本工具——Notepad2

[复制链接]

签到天数: 78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发表于 2012-10-6 18:37:3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点击注册

x
本帖最后由 suixin812 于 2012-10-6 18:39 编辑

今天在写RM代码的时候,写了长长的一串注释,心想这下别人来修改的时候应该更容易看懂吧
但突然一个问题闪过,别人修改代码的时候都用什么?不会都用黑底白字的windows记事本吧??!!
于是之下,我决定把我用的升级版记事本发到这里

Notepad2

Notepad2

如上图所示
Notepad2对INI格式文件只能识别出:带“[]”的区段、带“;”的注释、“=”等号、和正文
但相比传统记事本的黑底白字要清晰很多了吧

除此之外Notepad2还支持很多代码,如图依次为一段java、一段html、一段VB的窗体文件、和显示方案:

Notepad2

Notepad2


被称作“语法高亮方案”的显示方案如图共27种,另外这些方案也能够调整,如图

Notepad2

Notepad2

如图是我在调整对INI配置文件“[]”的底色,默认值偏淡不是很明显
要说一下的是,对显示方案的调整只能调整颜色和字体,并不能增加新的识别内容,无奈╮(╯_╰)╭

总之就是这样,此外还有一大堆功能,如大小写转换、编码转换、插入时间、插入文件地址等等
哦对了,一个很好用的功能是“插入书签”,快捷键Ctrl+F2,在本行设置书签后会在左端显示一个红色圆点
设置书签后,按快捷键F2,屏幕会跳转到书签处
书签可以设置多个,但无奈之处在于不能保存

下载解压文件后,程序文件Notepad2.exe可以放在windows和system32下,不放在系统目录下也可以用
以前用xp的时候我都是直接把文件替换了windows的记事本,汗
运行程序,在窗口菜单栏的[工具]下拉菜单中,单击[设置文件关联(F)...]

Notepad2

Notepad2

全部打钩,然后确定。
这样以后系统就会默认用Notepad2打开这些文件,话说修改关联的时候相关文件的图标也会跟着改
就这样了

附件
[/hide] Notepad2.zip (716.01 KB, 下载次数: 50)

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: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035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发表于 2012-10-6 18:42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吧 我就是用白底黑字的记事本的 谢楼主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225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发表于 2012-10-6 18:53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记事本。。不过我只用过notepad++ 好像差不多的样子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5 天

[LV.4]偶尔看看III

发表于 2012-10-18 21:20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035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发表于 2012-10-18 22:21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291223834 发表于 2012-10-18 21:20
C:\Windows\Fonts

额  回复我这个 是什么意思  

我那个回复的意思是 我是用白底黑字的记事本编写代码的

这个回复是想告诉我怎么改字体么=。。=、

点评

我只看看 不说话。话说饭团的签名怎么看怎么觉得浑身难受。  发表于 2012-11-18 11:36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39 天

[LV.5]常住居民I

发表于 2012-11-17 13:51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烈支持楼主ing……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119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发表于 2012-11-18 11:01:52 来自雨滴社区iPhone客户端 | 显示全部楼层
感谢分享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97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发表于 2012-11-23 11:30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烈支持楼主ing……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326 天

[LV.8]以坛为家I

发表于 2012-11-24 05:34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烈支持楼主ing……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签到天数: 232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发表于 2012-11-24 12:58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激动人心,无法言表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点击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